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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法治建设:蓬勃发展这五年

数据来源:自然资源部   2022-11-02   455

自然资源法治建设:蓬勃发展这五年


自然资源部法规司司长 魏莉华

法治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不懈追求。党的十九大提出“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目标,确立了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路线图、时间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确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推动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深入推进,开创了崭新局面,取得了蓬勃发展。

1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

法治建设顶层设计初步形成


自然资源部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新组建的部门,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力军,肩负着党中央赋予的“两统一”职责。自建部伊始,自然资源部党组就注重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在自然资源管理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全面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始终坚持推进自然资源领域系统性和重构性改革,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总要求,将自然资源改革发展和法治建设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2019年,全国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工作会议召开,准确把握新形势、新要求,明确新时代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2022年,为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要求和部署,《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下发,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领域重要立法、不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建立健全行政监督体系、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切实加强法治基础等五个方面,对今后一个时期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重点任务进行了全面部署。《通知》是建部以来首个全面部署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文件,在落实党中央精神、总结成效经验、突出部门特点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突出绿色原则、刀刃向内、服务为民、改革创新,聚焦立法、执法、审批、监管等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提出具体的制度安排和工作举措,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切实把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部署要求落实到自然资源管理的全过程,有力推动法治蓝图转化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生动实践。

2

狠抓生态文明领域立法

法律制度体系日益完备


全面推进自然资源重大立法,确保立法决策和改革决策相统一。认真总结农村“三块地”改革试点成功经验,积极推进改革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法律,坚持土地公有制不动摇,坚持农民利益不受损,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配合立法机关圆满完成《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改工作并指导地方立法做好衔接。加快推进《矿产资源法》修改,全面梳理现行《矿产资源法》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认真总结评估矿产资源管理各项改革情况,完成《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并报送国务院。全力推进《耕地保护法》起草工作,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严格保护耕地的决策部署,深入研究相关重点难点问题,完成《耕地保护法》草案起草和公开征求意见工作,修改完善后将尽快上报国务院。扎实推进《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法》研究起草,持续总结梳理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实践,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不断凝聚共识,完善立法草案。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法》立法进程,落实《民法典》有关规定,在总结《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成效的基础上,将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成熟经验上升为法律制度。完成《密云水库保护条例(草案)》起草工作,已上报国务院审议。

积极参与立法协调,配合推进涉及自然资源管理相关立法。配合立法机关和有关部门做好《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乡村振兴促进法》《黑土地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研究制定工作。做好《民法典物权编》《湿地保护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住房租赁条例》等重点法律法规草案的立法协调和征求意见工作,促进和保障自然资源管理法律制度的统一协调。

系统推进规章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完善法律制度体系。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明确了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概念、原则、申报程序等,保障《土地管理法》顺利实施。针对部分自然资源管理规定内容与管理实践脱节等突出问题,结合“放管服”改革、法律法规制定修改等要求,对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保持动态体检,并及时向社会公开结果。截至目前,已修改和废止了三批部门规章,废止了四批规范性文件:共废止13部规章,打包修改19部规章,废止和修改比例达60%;废止规范性文件186件,规范性文件数量大幅度减少。

3

深化“放管服”改革

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持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进一步取消制约市场活力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面清理自然资源领域行政许可事项,积极推进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持续推进自然资源管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全面清理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建部以来,经国务院审定,取消了“海域使用论证单位资质认定”“设立、调整海洋观测站(点)审批”2项行政许可事项;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已全部取消;直接取消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丙级资质审批”等8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认定”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对“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甲级资质审批”等16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进行了审批流程优化。

深化重点领域“放管服”改革,提高便民服务效率。全面优化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积极推进用地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以“多规合一”为基础的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推进矿业权管理改革,全面实施海砂采矿权和海域使用权“两权合一”出让,积极推动砂石土等采矿权及其他矿种矿业权“净矿”出让。深化测绘资质管理改革,将测绘资质等级由四级压减为两级,测绘资质类别等级总数由138项压减为20项,压减幅度达86%。

不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把有效监管作为简政放权的必要保障。逐项制定取消或下放行政许可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强化对取消或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监管责任。在全面梳理自然资源领域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基础上,加强信息服务管理系统建设,分类推进“互联网+监管”。强化土地估价、用地审批、土地利用计划实施、矿业权出让登记、矿业权人勘查开采、地质灾害防治、用海用岛、地理信息安全等重点领域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和常态化监督管理,完善相关监管规则。

创新服务方式,提高办事效率。整合优化自然资源部政务大厅服务,推进自然资源领域审批服务事项向一个窗口集中。进一步规范政务大厅服务行为,印发《自然资源部政府服务大厅服务规范》,完善信息公开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补充预约服务、延时服务等制度规范。积极推动自然资源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建成统一政务服务门户、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电子印章及电子证照的自然资源部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强化统筹协调,基本实现自然资源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

4

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


全面厘清法定职责。印发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行政处罚事项清单,明确了自然资源部23项行政许可事项和121项行政处罚事项。按照中央部署,根据法律规定和自然资源部“三定”规定,协调组织编制自然资源部权责清单,厘清部本级权责事项的设定依据、履责方式和追责情形,厘清了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的职责。

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自然资源部立法工作程序规定》和《自然资源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作为自然资源部首批规章出台,确保建部伊始就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不断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自建部以来,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上报国务院代拟稿共88件,全部进行了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排除或提示法律风险率达90%以上。选取山东东营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信息化试点,提升规范性文件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对制定部门规章、重要审批事项、重大项目安排等坚持实行集体讨论决策,自建部以来,召开249次会审会议,研究用地用海用矿项目审批和测绘资质审批。起草重要法律、部署重大改革、制定重大政策时,注重广泛听取意见,特别是社会公众和专家学者的意见,确保政策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全面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制定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配合做好司法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联系点工作,印发《自然资源部立案查处违法行为工作规范(试行)》《自然资源部立案查处违法行为工作流程图》《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流程图》等,健全完善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机制,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

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建部以来,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11174件,公开政府信息3205件,政务公开水平不断提升。全面推行补充耕地地块、设施农业用地监管、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等信息网上公开。同时,加强保密审查,确保法定不公开事项保护到位。

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治工作合力,夯实事业单位支撑力量,构建多层次多元化复合型法治人才梯队。加强公职律师管理,组建了两批共60余名公职律师队伍。深化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公开遴选自然资源部法律顾问,推动法律顾问积极参与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办理、重大立法、政策论证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稳步推进基层法治联系点工作,探索建立自然资源法治研究基地。

5

坚持复议为民

让群众在每一起复议案件中

感受到公平正义


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涉及公民法人最重要、最有价值的财产权利。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持续高发多发。自然资源部党组高度重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明确要求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行政复议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行政复议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握好法律政策,妥善处理好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群众个体利益,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推进自然资源争议的实质性化解,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坚持复议为民,推动从源头上化解行政争议。推进开门办案,每周向社会公开复议案件受理情况;实行重大案件现场调研制度,采取审查会、调查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调查案件事实、核实证据材料;注重听取群众心声,及时了解案件纠纷产生的根源性问题,做到依法办案与实质性化解纠纷并重。针对行政复议案件中反映的制度性、深层次、根源性问题,向行政机关下发70份行政复议意见书、行政复议建议书,督促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行政,加强层级监督监管。自建部以来,共办理5200余件行政复议案件、4700余件行政应诉案件,案件量一直居中央国家机关前列。在这种形势下,复议纠错率和诉讼败诉率仍然实现“一升一降”,复议纠错率一直保持在20%左右的较高水平,诉讼败诉率则显著降低,由4.5%降低至1%左右。

强化制度建设,推进自然资源部复议应诉工作规范化建设。制定《自然资源行政复议规定》《自然资源行政应诉规定》两部规章,对自然资源复议应诉工作作出全面规范。建立重大案件集体审议制度,明确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必须经司务会集体审议,特别重大案件必须提交自然资源部行政复议委员会专题审议,推进复议应诉工作科学民主决策。2020年以来,召开自然资源部行政复议委员会专题会议20余次,研究解决了200多件重点案件。制定案件审理标准和复议决定书模板,并结合实践动态调整,推进案件办理规范化。坚持廉洁办案,实施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复议案件办理记录制度;制定《自然资源部行政复议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自然资源部行政复议工作人员五不准》,强化复议工作纪律约束。打造专业化复议队伍,调动事业单位、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专业力量,实行一体化办案,提升工作质量和成效。

加强作风建设,不断提升复议应诉工作水平。在自然资源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行政复议案件申请接收窗口,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公布行政复议申请指南和办案流程图,方便群众办事。提升复议应诉能力,在部机关组织“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行政复议工作”专题讲座;组织旁听代表性、典型性行政应诉案件,进一步提升部机关依法行政意识;制定复议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引,规范复议应诉工作。2020年,因复议应诉工作表现突出,获得司法部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称号。2021年,自然资源部行政复议文书在司法部组织的首届“全国行政复议优秀文书暨优秀论文”评比中获奖。2022年,最高人民法院致函自然资源部,认为自然资源部“为各级行政机关在建设法治政府、推动依法行政、实质化解争议方面树立了良好榜样”。

6

深化法治宣传教育

营造法治建设良好环境


普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自然资源部以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着力点,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牢固树立法治权威,引导全系统干部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切实强化大家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

研究制定自然资源系统“八五”普法规划。为贯彻落实全国“八五”普法规划,自然资源部出台《自然资源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决策部署,立足自然资源管理核心职能,对全系统今后五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力争把法治宣传教育贯穿到自然资源管理全过程,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不断完善自然资源普法工作机制。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推动建立自然资源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宪法法律学习制度。组建了全系统1000余人的四级普法联络员队伍,每年召开省级以上普法联络员工作会议,总结成效经验。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宪法、《民法典》等,组织部机关400余名干部参加法律知识考试。制定并宣传实施疫情防控项目先行使用土地政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等有关政策文件,定期发布重大政策法规、典型案例、解读文章等,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

不断拓展普法的广度和深度。创新普法形式,充分运用门户网站、微博、“学习强国”等新媒体平台,在全社会积极营造自然资源法治氛围。在国务院各部门中率先举办新任命干部宪法宣誓仪式。每年组织开展“自然资源法治宣传周”活动。组织了土地管理一法一条例“书·法”和《法治课代表》微视频、自然资源法律知识“大闯关”等系列活动,组织编写了《自然资源基层管理百问百答》、漫解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知识读本,在全社会积极营造自然资源法治氛围,提高社会公众对相关法律规范的知晓度。

大力深化普法实践。针对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把法治课程纳入全系统各级干部队伍培训内容,不断健全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自然资源部机关各司局通过部长信箱或“建议留言”专栏,回答群众4万余个政策咨询,广大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明显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显著提升。针对青少年教育,连续举办多届全国海洋知识竞赛、全国版图知识竞赛和少儿手绘地图大赛,推动将海洋保护和国家版图意识教育纳入中小学教学内容。注重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在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世界海洋日、全国测绘法宣传日、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点,组织全系统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自然资源法治环境持续向好、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自“三五”普法以来,自然资源部法规司连续5次荣获“全国普法先进集体”,并获得“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先进集体”“中国法治政府奖”等多项荣誉。

征途漫漫,唯有奋斗。党的二十大对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重大决策部署,为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指明了前进方向。我们必须咬定青山不放松,汇聚磅礴的法治力量,埋头真抓实干,迈出坚定的法治步伐,全力推动自然资源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加快推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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